招标编码:CBL_20170227_1057019976
一、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632-8981103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中区东海路香榭府邸东区5-1-501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17863211109
邮箱:sddy0621@126.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EPC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ZSTGPGK-2017-38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月23日
五、开标日期:2017年3月16日
六、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
四、招标内容:
项目位于店子镇店子村东南部,工程设计日处理水量4000立方米/d,铺设直径400mm-600mm污水管网9.44公里。采用现金、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基本满足店子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要求。
EPC项目涵盖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招标控制价:850万元(人民币)
现变更为:
四、招标内容:
项目位于店子镇店子村东南部,工程设计日处理水量4000立方米/d,铺设直径400mm-600mm污水管网9.44公里。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基本满足店子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要求。
EPC项目涵盖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招标控制价:850万元(人民币)
(2)原招标文件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在投标人的注册证,且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在投标人的注册证,且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7万元整(拾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16时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传至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便即使核实并确认投标人身份。 邮箱:sddy0621@126.com. 开户名称: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08060101421002094 注: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标明项目名称。 |
现变更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7万元整(拾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由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16时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传至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便即使核实并确认投标人身份。 邮箱:sddy0621@126.com 收款人: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08060101421002094 开户行行号:313454000016 财务电话:0632-3333332 注: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标明项目名称。 |
其它内容不变!
附件1
发 布 人:山东鼎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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