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二期一步工程吊钩桥式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吊钩桥式起重机采购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所属子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1 |
炭块转运站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2台 |
Q=5t Lk=16.5m A6 |
2 |
抬包清理间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1台 |
Q=20/5t Lk=22.5m A5 |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指导安装)、调试(指导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
3、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具备生产、供应招标设备所需的技术、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电解铝或其他冶金行业)的供货业绩;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6、投标人履约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6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1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做过的业绩合同(电解铝或其他冶金行业)一份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4、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qq.com。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如意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770 5250 6715
汇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包铝宾馆五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1室
联 系 人:薛勇
联系电话:0472-2795842 18783622025 15044961696
传 真:0472-5217609
电子邮箱:448355181@qq.com
招 标 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兴东
联系电话:13604728381
原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变更为:
包号 |
所属子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1 |
炭块转运站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2台 |
Q=5t Lk=16.5m A5 |
2 |
抬包清理间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1台 |
Q=20/5t Lk=22.5m 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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