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河北:起重机变更单一来源公告
2017-05-03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369

一、采购单编号:P-DY-17-00001856

二、采购单位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三、采购标的名称:张家口发电厂5、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术工程背压机起重机变更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编码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行项目备注
1 张家口发电厂5、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术工程背压机起重机变更 1 2017-06-30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朱家庄 张家口发电厂5、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术工程背压机起重机变更

四、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工程桥式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由20/5t变更为25/5t,采用换货方式完成变更,即由原供货单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回收已经到货的20/5t桥式起重机,并负责更换为25/5t桥式起重机设备。

五、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主要内容:1、由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原因致使已到货的行车起重额定重量不能满足背压机最大起重量的使用,根据2017年3月6日张家口发电厂5、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术工程背压机起重机问题讨论会以及会议纪要中各方约定内容,做出如下设计变更:本工程桥式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由20/5t变更为25/5t,采用换货方式完成变更,即由原供货单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回收已经到货的20/5t桥式起重机,并负责更换为25/5t桥式起重机设备。2、因是设计原因造成此变更,故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设计合同中签订的设计费用中扣除15万元(不含税)作为变更补偿。采购方式选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长垣县河南起重工业园区

七、其他事项:

采购联系人:邵晓娜 电话:0313-7032535

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朱家庄

电子邮箱:sxn851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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