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升级改造工程及采购安装”,招标人(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出资比例100%,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升级改造工程及采购安装
招标编号:GLTHCF SB 201705
2.2招标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指定场地
招标内容:
2.2.1升级改造部分:将6台起重机从旧厂区,大修、保养后搬迁运往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安装使用,要求起重机拆卸安装后符后国家标准,保证安全生产;
2.2.2采购及安装部分:共4台:(1)双梁吊钩式起重机1台,型号为:QD25/5T-16.5M(2)LD10T-16.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3)LD 5T-16.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2台;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保养、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取证,并提供不少于24个月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
2.5招标内容:
2.5.1升级改造部分:
序号 |
搬迁前位置 |
搬迁行车规格 |
搬迁后安装位置 |
备注 |
工期要求 |
1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旧厂区 |
Gn=15/3t,S=19.5m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 |
整车防腐、保养,更换全部配套电器、超载限制器制动器、钢丝绳及连接螺栓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2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旧厂区 |
Gn=5t,S=16.5m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 |
整车防腐、保养,更换超载限制器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3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旧厂区 |
Gn=75/20t,S=22.5m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 |
整车防腐、保养,更换全部配套电器、超载限制器制动器、钢丝绳及连接螺栓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4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旧厂区 |
Gn=20/5t,S=21.5m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 |
整车防腐、保养,更换全部配套电器、超载限制器制动器、钢丝绳及连接螺栓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5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旧厂区 |
Gn=10t,S=19.5m(1台S=16.5m) (2台) |
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公司新工业园区 |
整车防腐、保养,更换超载限制器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2.5.2采购及安装部分:
共4台:(1)双梁吊钩式起重机1台,型号为:QD25/5T-16.5M(2)LD10T-16.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3)LD5T-16.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本次采购的货物须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
3.2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此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4须提供相关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
3.5须提供制造厂家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本次采购内容的同类产品的生产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工装的设计制造、调试能力、技术支持的能力。
3.7不允许分包。
3.8非制造厂家投标人须提供出自制造厂家的针对本次项目采购货物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3.9诚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1)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期间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被查封)状态的;(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在评标时查询到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企业(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到文件发售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4.2招标文件发售
4.2.1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
4.2.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7室、308室
4.2.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于当日上午8:00~9:00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详见大屏幕上方)
5.3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时)、递交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件核验,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升级改造工程及采购安装更改公告
项目名称: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升级改造工程及采购安装
招标编号:GLTHCF SB 201705
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6月5日
现对招标公告如下内容进行更改:
原公告表述:
“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到文件发售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现更改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到文件发售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其余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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