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部署要求,根据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工作要求,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400号)、《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20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915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电线电缆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7月26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编制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提出,成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把好电线电缆产品市场准入关;二是开展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抽查。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全面检查强制性认证获证生产企业。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其强制认证证书。对不再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生产的企业,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注销其强制认证证书;四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电线电缆违法行为;五是做好电线电缆产(商)品监督抽查和不合格后处理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六是做好电线电缆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实现对天津市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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