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建筑塔式起重机防台风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水平,近日,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防台风安全技术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已发布执行。
《标准》明确,海南所辖市县划分四级台风防控区。其中,特级防控区主要包含三沙市;1级防控区包含海口市、三亚市等东部市县;2级防控区包含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西部地区;五指山等中部市县为3级防控区。从时间上看,每年划分为重点防控期与一般防控期,重点防控期为7月至10月,其它月份为一般防控期。
《标准》规定,塔机应按不低于具体条例所规定的非工作状态计算风压进行抗风设计,且塔机防腐蚀性应满足高湿、高盐环境要求。此外,《标准》提出,制造单位应提供针对海南气候特点的塔机使用说明书;安装单位应制定满足不同防控区、防控期要求的安装(拆卸)方案;最终安装高度达到100m以上(含)塔机的安装(拆卸)方案应经专家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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