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6日消息,为提升苏南地区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撑苏州市域城镇体系快速发展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国家发改委同意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6号线、7号线、8号线、S1线等4个项目,规划期为2018~2023年。
批复指出,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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