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办公楼增设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办公楼增设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NWXLY(2020)0514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办公楼增设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包含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内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8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20年6月9日
评审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
五、磋商小组名单:曹学斌、张慧兰、白永田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沈芝电梯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纱厂西路一街坊美城商务楼七楼
七、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公告日:2020年6月1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103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79-6333796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6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379-60160753
邮 箱:hnwx812@163.com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