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ZZF2020(ZC)-06-093
二、项目名称: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教学机床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无人机及配套设备一批,包括室外多旋翼训练机、多轴无人植保机、教学拆装基础机、四轴消费级无人机和配套设备等内容 | 1 | 批 | 768000.00元 | 温州御风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吴丰路15号 | 91330302MA2CTUQJ2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2 | 教学机床 | 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 |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教学机床采购 | 塔罗/ 高巨/大疆 | 1批 | 768000元 | 详见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乃昌,程杨镜,虞君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108069
质疑联系人:包松考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1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映江锦园1幢10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646781
质疑联系人:刘慧聪
质疑联系方式:158585178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0577-88506788
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3909
2020年07月30日
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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