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山东:电梯、欧式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2021-04-2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992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4-24在网上发布:惠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项目电梯、欧式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HMGP-2021-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项目电梯、欧式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17:00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1年04月28日12: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内容:

    (1)收款单位:惠民县财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民县支行

    (3)银行账号:1613 0025 0920 0146 650

    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内容:

    货物全部进场付至合同额的7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剩余余款无息付清。(建设单位付款)。

    5、“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付至合同额的7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剩余余款无息付清。(建设单位付款)。

     

          变更为:

          

    1、“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A0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17:00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1年04月29日18: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内容:

    (1)收款单位:滨州市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滨州市农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9130 1131 0004 2050 0022 70

    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内容:

    签订合同付至合同额的2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审计完成提供审计报告付至审计额的90%剩余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5、“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付至合同额的2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审计完成提供审计报告付至审计额的90%剩余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6、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支付3%的总包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更正日期:2021年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滨州市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滨州市黄河十五路以北、渤海十五路以西

        联 系 人:刘金海

        联系方式:138543103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59-1号佰盛财富中心十一楼1113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543-2191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43-2191311

      2021_04_24_210424180143263328.pdf  2021_04_24_210424180148267671.pdf
    附件:
    1、起重机答疑正文.pdf
    2、电梯答疑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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