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HMGP-2021-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项目电梯、欧式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17:00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1年04月28日12: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内容:
(1)收款单位:惠民县财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民县支行
(3)银行账号:1613 0025 0920 0146 650
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内容:
货物全部进场付至合同额的7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剩余余款无息付清。(建设单位付款)。
5、“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付至合同额的7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剩余余款无息付清。(建设单位付款)。
变更为:
1、“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A0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③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项目含桥式起重机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含桥式起重机);
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17:00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1年04月29日18: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内容:
(1)收款单位:滨州市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滨州市农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9130 1131 0004 2050 0022 70
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内容:
签订合同付至合同额的2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审计完成提供审计报告付至审计额的90%剩余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5、“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付至合同额的2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审计完成提供审计报告付至审计额的90%剩余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6、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支付3%的总包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