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4-27在网上发布:201厂、301厂行车大修变更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201厂、301厂行车大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201厂、301厂行车大修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或报告或资信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变更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其余要求按原公告执行。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