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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为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行为立新规
2021-08-0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5329
     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收购电子卖场办理方法》,对电子卖场产品和服务办理、买卖方法和规矩、履约办理、监测预警及违约责任进行了全面规范

    本报讯记者袁瑞娟报导在电子卖场上线19个月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收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日前对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收购电子卖场办理暂行方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收购电子卖场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方法》对电子卖场产品和服务办理、买卖方法和规矩、履约办理、监测预警及违约责任进行了全面规范。《方法》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方法》清晰了电子卖场的界说和准则。国采中心建造的电子卖场是供入围供货商按程序以数据电文方法保护、上架其产品和服务,收购人进行限额规范下货品和服务零散收购的执行操作平台。电子卖场的买卖行为应当坚持揭露通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讲究绩效准则,应当执行支撑立异、绿色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村庄振兴等政府收购政策。该《方法》呈现以下亮点:

    一是建造电子卖场参数库,对通用性强、技能规范一致的产品或服务,按规矩程序,将技能(服务)参数嵌入电子卖场,归入参数库办理。

    二是对拟参与电子卖场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供货商,清晰要求其应参加国采中心安排的揭露搜集,国采中心依据搜集文件的规矩,按相应程序承认入围的供货商后,为其注册电子卖场相关权限。入围供货商上架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采中心规矩的上架规矩,背离政府收购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矩的,将被体系标识为无法买卖或做下架处理。经搜集程序入围的电商可申请在电子卖场注册表现其标识的店肆,并可依据搜集文件承认的规矩上架、更新产品或服务。

    三是清晰电子卖场设定的买卖方法,包含但不限于直购、比价、反拍等。在直购方法下,收购人可与供货商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在线议价,争夺愈加优惠的价格。经议价成交的,供货商不得降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比价适用于通用性强、技能规范一致且归入国采中心参数库办理的产品或服务;反拍报价时刻截止后,以体系记载的供货商最终报价作为评判依据,价格最低的供货商成交。电子卖场的直购限额,由国采中心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设置。需求布告发布前,收购人应仔细核对比价、反拍需求内容,布告一经发布,准则上不得修改、撤销。比价、反拍项目成交后,体系主动发布成交布告。成交供货商应当及时承认订单。订单承认后,体系主动生成具有仅有编号的电子验收单,作为政府收购凭证。

    四是对价格监测并进行预警。国采中心对规范化程度较高、成交量大、价格分布有梯度的产品进行价格监测,依据买卖数据定时核算不同装备产品的参考价、中位价,作为价格预警的依据。供货商报价超越参考价上限必定份额的,由体系主动拦截,该报价在电子卖场无法显示。收购人下单商品价格超出参考价上限的、超越该商品各供货商报价的中位价上浮必定份额的,体系将在收购人下单时给出相应提示预警。假如收购人继续下单收购,国采中心视景象将预警信息以适当方法报送收购人本级、上级和一级预算单位。

    五是清晰供货商呈现违约责任景象:

    ——对于供货商呈现未按上架规矩上架产品或服务的、无法按已报价格成交的等有关景象之一的,国采中心将暂停其电子卖场买卖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

    ——对于供货商呈现承认订单后,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与收购人签订合同的、没有在承诺的供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供给售后服务的、供给的货品或服务与电子卖场产品信息、电子验收单及收购合同不一致等有关景象之一的,国采中心将暂停其电子卖场买卖权限6个月并予以公示;

    ——对于供货商呈现供给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供给虚伪材料或虚伪证明谋取入围现已核实的;与其他供货商串通,谋取成交的;结构协议有用期内不再具备相应行业有用的出产服务资历条件的;结构协议有用期内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矩条件的;未经收购人答应将所承当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将所承当项目的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或将政府收购合同转包的等景象之一的,国采中心将停止结构协议执行并予以公示,视情节报请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进一步处理。

    六是依据电子卖场运转实践,将制定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收购电子卖场运转规矩》,就产品或服务的上下架、买卖规矩和违约、奖惩等具体景象作出阐明,保证电子卖场规范运转。来源:中国政府收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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