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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三千多公里 三部门允许开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
2021-08-0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352
     近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轿车路途测验与演示使用办理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从路途测验与演示使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路途测验请求、演示使用请求、路途测验与演示使用办理等7个方面进行标准。《标准》自9月1日起施行。

    现在,全国已建设16个智能网联轿车测验演示区,敞开3500多公里测验路途,发放700余张测验牌照,路途测验总路程超越700万公里。《标准》在路途测验基础上添加演示使用相关内容,允许通过一守时间或路程路途测验、安全可靠的车辆开展载人载物演示使用,并将路途测验和演示使用的范围扩展到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路途和区域;提出了测验主体的单位性质、事务领域、事故补偿才能、测验点评规程、长途监控才能、事情剖析才能、网络安全保障才能及契合法令法规8个方面的要求,演示使用主体需额定具有智能网联轿车演示使用运营事务才能。

    《标准》要求,测验主体在进行路途测验前应充分进行测验区(场)实车测验并契合相应标准标准和进程要求,供给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智能网联轿车路途测验安全性自我声明,提交自动驾驶功能等级声明等12项相关资料;对初始请求或添加配置相同的演示使用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进行演示使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路途测验,在测验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产生路途测验车辆方承当责任的交通事故。

    《标准》清晰,未获得暂时行驶车号牌,不得开展路途测验和演示使用;路途测验车辆、演示使用车辆车身应以夺目的颜色分别标示“自动驾驶路途测验”或“自动驾驶演示使用”等字样。车辆在路途测验及演示使用进程中,不得非法从事路途运输经营活动,不得搭载危险货物,不得在路途上开展制动功能试验。来历:我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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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网联轿车 测验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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