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了解,危险类别I是指“在发生毛病时对人类生命危险低”的修建物,比方储藏室、农业大棚和支架等。但危险类别IV则是指这些设备和修建物的功能丧失对居住者或用户构成重大损害。
在FEMA的界说中,IV类结构修建物包括急救设备、公用事业和发电站,其间发电站包括了太阳能光伏电站。
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认为,如果按照美国联邦应急办理署的最新界说,新的世界修建规范可能会添加地上安装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本钱和查看要求。因为危险类别的飞跃可能会添加满足该级别查看规范所需的太阳能支架和组件的材料(如边框、玻璃)构成,从而推高制造和项目本钱。
SEIA对联邦应急办理署的提案(IBC S76-22)提出了反驳,要求将太阳能光伏设备置于“由其它低危险结构组成的危险类别II(S79-22和S81-22)”中。职业相关人士表明:“没有关于更高的地震、风或雪载荷对太阳能电池板形成不行修正的损坏的扩展记载,太阳能电池板对人类构成的危险很小,并在恶劣气候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继续发电。而且这些过于繁琐的规范也没有任何理由,过度的规范提高只能使大多数太阳能和储能项目的建造本钱过高,削弱电网并阻止清洁动力的发展。
因为美国在世界修建规范的拟定和改变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力,一旦美国应急办理署的提议成为事实,很可能会影响到全球各国参照新的世界修建规范,从而使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布置要参照更高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