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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个环节61项187种情形常见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汇总
2022-11-30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347
   书未列明各项规范的检验状况。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收购需求和履约检验办理的指导定见》(财库〔2016〕205号)

47未妥善保存收购文件

详细内容

129.未妥善保存政府收购项目每项收购活动的收购文件;

130.伪造、变造、藏匿或许销毁收购文件;

131.保存收购文件期限不足十五年;

132.未将录音录像资料作为收购文件保存。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六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

《政府收购署理安排办理暂行方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一条

48其他制止行为

详细内容

133.因收购人收购任务撤销导致废标的,当年再次收购同一品意图项目。

相关根据

《江西省政府收购办理施行方法(试行)》(赣财购〔2016〕25号)第四十四条

适用主体:鉴定专家

01入库环节制止行为

详细内容

134.供给虚伪申请资料进入鉴定专家库;

135.鉴定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法、专业技术职称、需求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未及时申请改变相关信息。

相关根据

《政府收购鉴定专家办理方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条、第二十九条

02鉴定前制止行为

详细内容

136.参与开标活动;

137.与供货商存在利害联系未回避;

138.收受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供货商贿赂或许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39.确认参与评标至评标完毕前私自接触供货商;

140.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五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六十七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03鉴定进程中制止行为

详细内容

141.未依照收购文件规则的鉴定程序、鉴定方法和鉴定规范进行独立鉴定;

142.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共同或许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承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共同的弄清或许阐明;

143.违背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定见或许征询收购人的倾向性定见;

144.对需求专业判别的主观鉴定因素协商评分;

145.在鉴定进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

146.在鉴定进程中私行脱离鉴定现场,影响鉴定程序正常进行;

147.未按收购文件规则的鉴定成交条件的规范进行鉴定。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五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政府收购鉴定专家办理方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04鉴定完毕后制止行为

详细内容

148.泄露鉴定文件、鉴定状况和鉴定中得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49.记载、仿制或许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150.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货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151.以鉴定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收购公信力的活动。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政府收购鉴定专家办理方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

05违规索要鉴定专家劳务费

详细内容

152.向收购人或收购署理安排索要劳务酬劳规范外的额外酬劳。

相关根据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购鉴定专家办理方法的告诉》(赣财购〔2017〕21号)

《江西省公共资源买卖办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公共资源买卖评标(审)专家劳务酬劳规范的告诉》(赣公管办〔2018〕17号)

适用主体:供货商

01存在关联联系

详细内容

15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154.除单一来历收购项目外,为收购项目供给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货商,再参与该收购项意图其他收购活动。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十八条

02不公平竞争

详细内容

155.向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评标委员会、竞争性商洽小组或许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许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

156.供给虚伪资料谋取中标、成交;

157.采纳不正当手段诽谤、排挤其他供货商;

158.在投标收购进程中与收购人进行协商商洽;

159.非投标收购活动中,回绝签定政府收购合同的成交供货商不得参与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收购活动。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二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二条

03勾结

详细内容

160.与收购人、其他供货商或许收购署理安排恶意勾结的;

161.直接或许间接从收购人或许收购署理安排处获得其他供货商的相关状况并修正其投标文件或许呼应文件;

162.依照收购人或许收购署理安排的授意调换、修正投标文件或许呼应文件;

163.与其他供货商协商报价、技术计划等投标文件或许呼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归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安排成员的供货商依照该安排要求协同参与政府收购活动;

165.供货商之间事前约定由某一特定供货商中标、成交;

166.供货商之间商定部分供货商抛弃参与政府收购活动或许抛弃中标、成交;

167.供货商与收购人或许收购署理安排之间、供货商彼此之间,为谋求特定供货商中标、成交或许排斥其他供货商的其他勾结行为;

16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许个人编制;

169.不同投标人托付同一单位或许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办理成员或许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反常共同或许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彼此混装;

1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许个人的账户转出。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四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

04违规质疑、投诉

详细内容

174.供货商质疑、投诉无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175.供货商投诉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6.捏造现实、供给虚伪资料或许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资料进行投诉;

177.投诉事项缺少现实根据或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七十三条

《政府收购质疑和投诉方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三十七条

05未按规则签定合同

详细内容

178.在中标、成交告诉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照收购文件确认的事项签定政府收购合同;

179.与收购人另行缔结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二条

《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政府收购竞争性商量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

06回绝签定合同

详细内容

180.中标、成交告诉书发出后,中标、成交供货商抛弃中标、成交项目;

181.中标或许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收购人签定政府收购合同。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二条

《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二十条

07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

详细内容

182.回绝履行合同义务;

183.供给假冒伪劣产品;

184.将政府收购合同转包;

185.未经收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货商采纳分包方法履行合同;

186.私行改变、间断或许停止合同。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二条

《政府收购非投标收购方法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

《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二十条

08监督查看中供给虚伪资料

详细内容

187.回绝有关部门监督查看或许供给虚伪状况的。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七十七条

注:本《清单》所根据的法令、法规、规章和文件的相关规则发生变化时,以详细法令、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则为准。对清单之外的政府收购法令、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有规则的其他制止性要求也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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