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2月3日从省展开变革委得悉,2021年以来,海南展开了集中式光伏发电申报和开发建造作业,各有关动力企业积极参与,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建造已获得一定成效,但部分项目仍存在用地执行困难、项目建造缓慢等状况。为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推动全省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加速投产,“十四五”期间海南将进一步加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
依据相关要求,已在省展开变革委存案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加速展开前期作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赶快开工、尽早投产。相关开发建造项目获得存案后1年内未实践开工建造的,将撤销存案资历,收回相应的目标规划;项目是否开工建造,以项目是否已展开光伏组件桩基施工为主要标准。
据了解,对的确不具备建造条件、用地执行困难、存案1年内未开工或未悉数开工的项目,海南将鼓舞项目业主主动申请撤销相应的存案规划。如项目存案后1年内仅部分开工,保留开工部分的目标规划,其余因未执行用地等建造条件而无法开工的部分可撤销相应目标规划。属地市县政府或展开变革部分提出项目整理、撤销意见的,同样可撤销相应的目标规划。
下一步,省展开变革委将施行项目月盯梢调度和定期整理作业机制,加强项目现场催促作业。海南电网公司也将依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证及时并网,加速建造光伏配套接入变电站和线路工程。对具备并网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办理并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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