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方案》,我省将施举动力绿色低碳转型举动、工业领域碳达峰举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开展举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开展举动、节能降碳增效举动、碳汇才能提升举动、减碳科技创新举动、绿色低碳招商引资举动、绿色低碳招才引智举动和绿色低碳全民举动等十大举动。
《方案》清晰碳达峰作业目标: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动力消费比重比2020年进步5个百分点,确保单位生产总值动力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操控完结国家下达目标,为完成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动力消费比重进一步进步,单位生产总值动力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顺利完成碳达峰目标,为完成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城市地面公交新动力车代替率到达10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4.5%左右。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3%左右,铁路归纳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完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备全掩盖;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备的车位份额不低于25%,示范性集中式充电站完成县域全掩盖;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建充电设备的车位份额不低于15%,并将其归入全体工程验收领域。
引导大众自动挑选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管率不低于50%,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管率不低于40%,中小城市和县城绿色出行份额不低于60%。到2030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管率不低于60%,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管率不低于50%,中小城市和县城绿色出行份额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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