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身谋划、亲身部署、亲身推动的严重改革举措,是贯彻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经党中心、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分六批完结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分和6家中心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作业成效的重要标志。被督察方针将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整改作为严重政治任务、严重民生工程、严重开展问题来抓,完好、精确、全面贯彻新开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维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
依据《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作业规定》《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整改作业方法》有关要求,被督察方针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揭露整改计划。
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整改计划围绕督察反应定见研讨确认整改方针、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逐个明确责任单位和完结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执行、办结销号。第二轮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整改计划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依据调度状况,到2022年底,已完结1275项,完结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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