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济南加大冶金起重机械改造力度
2008-06-0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568
  自去年铁岭市发生4.18特大事故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对在用的冶金起重机械进行改造,以符吊运熔融金属的要求,改造工作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立即将有关文件要求向相关企业进行了传达,并采取多项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市质监局下属的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还向企业承诺只要企业整改完毕立即进行检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
    截止目前为止,根据济南市锅炉检验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济南市范围内的冶金起重机械原有140余台,因企业关闭停用的有20余台,已经完成并经过检验、整改合格的35台,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的有不到50台,还有近30台企业使用的冶金起重机械没有开始进行技术改造。据分析,尚未进行改造的大部分是一些小企业,未改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这次对冶金起重机的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据统计,济钢集团改造了13台大中型冶金起重机,共投资约800万元),但面临6月30日达到改造最后期限的要求,到期未改造完成并通过检验合格的,将面临强制停止使用的实际,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针对这一现状,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度,在派出督导组到各县市区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严令各分局一定要把政策向相关企业传达、宣传到位,不能让企业有侥幸心理。
    此外,在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按照《通知》和检验规程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对冶金起重机械提出的11点新要求,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使用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其按期整改。截止目前已下达整改意见书80份,涉及的隐患问题集中表现为:1、电动机的选用不符合要求;2、没有装设两套独立作用的制动器;3、没有选用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质监人员希望企业在今后的改造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