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包头市建委将对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治理。
凡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市政工程,均在此次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及整治在建工程中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备案登记、已投入使用的设备未履行安装(拆卸)告知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投入使用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未进行检测验收等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将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其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违规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将限制其在包头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