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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钢企呼之欲出 钢铁业兼并重组提速
2010-12-0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074

    根据2009年出台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我国将力争到2011年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至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并在2010年年底前上报工信部审批。

    “这份通知将成为钢铁行业重组推进的又一政策驱动力。”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投行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伍军说,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已经成为解决我国钢铁行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通过联合重组、淘汰落后,将现在约800户钢企大幅减少至约200户。

    而从2009年钢铁行业的发展情况看,钢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偏低问题仍然存在,行业发展状况与上述目标仍然有一定的差距。这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钢铁业兼并重组将进一步提速。

    “钢铁行业必须通过推进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快增长,产业集中度不高,行业竞争力不强,发展质量偏低等一系列问题,才能真正实现由大变强,使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伍军分析说。

    事实上,最近几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就不断致力于推动钢铁行业并购整合、促进产业集中度上升,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其中包括2005年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以及2006年和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效应在随后几年中逐渐得到释放。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国钢铁企业的并购重组案例逐渐增多。这些并购重组主要有几种类型,即中央企业并购地方国有钢铁企业、地方行政区域内部钢铁企业之间的重组、民营资本并购地方国有或非国有钢铁企业等。其中前二者的并购事件数量和并购涉及金额较多,而民营资本并购地方钢铁企业虽然较少,但却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中央钢铁企业与地方钢铁企业重组之所以进展顺利,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中央钢铁企业有并购动力、压力和实力。二是地方钢铁企业受困于发展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难题,也希望通过寻求战略投资者以加快发展。三是在并购重组中,各方采取了更加灵活、务实、更富有智慧的做法,化解了很多难题,使并购重组得到推进等。

    地方行政区域内部的钢铁企业重组则主要是通过行政主导、资产捏合的方式。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对于区域内钢铁产业做大做强具有较为快速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更好地进行产业规划和配套发展。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快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培育形成3至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至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重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

    7月12日,工信部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企业在环境保护、能耗、生产规模等方面做了一系列规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规范条件》使生产规模不达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与管理、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型企业进行联合重组才能够继续生存,这无疑为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兼并重组装上了推进器,将进一步加快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程,有助于产业集中度目标的实现。

    “来自市场的压力、企业自身的动力,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驱动力正在积极形成合力,将共同推进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伍军分析说,近年来,随着钢铁行业产能的迅速扩张,上游铁矿石资源供给的压力加大;一些小型钢铁企业发展困难加大,大型钢铁企业又亟待进一步巩固市场优势地位;产业政策对钢铁企业在做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等一系列因素将共同促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步伐的加快。伍军建议,钢铁企业在完成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后,应尽快将宝贵的资源投入到技术创新、质量提升、节能减排等方面,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竞争力的全方位提升,真正推动产业发展。

    一是重组后的企业要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未来国际竞争需要、支撑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关键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二是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加大关键钢材品种、钢铁新材料的研发力度,不断创造新的市场需求,促进钢铁产业升级。三是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应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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