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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准生证”换发 或引起新一轮洗牌
2011-06-21    来源:现代物流报  人气: 3036

6月14日,来自全国各地的400余家螺线生产企业汇聚南京,参加了“建筑用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看似一场平常的会议,其背后正酝酿着一场螺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争夺大战。

本报记者从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独家获悉,建筑用钢筋产品自1987年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以来,已经过5次换发证工作。根据新版《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新一轮换(发)证工作即将展开。

这意味着一场新的洗牌即将展开,同时困扰行业已久的建筑用钢质量问题将从生产源头得到一次整治。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表示:“换(发)证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提升产品质量。”

部分企业或淘汰出局

本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本次会议预计800人参会,可最后统计显示,全国螺线企业来了1000多人。

活动主办方——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6号接待组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他们主要负责广东等地钢厂代表的会务接待工作。“大部分钢厂都来了,仅有极个别是代签,比预期新增了数十家企业(未预约)报到。”

参会场面的火暴间接反映出钢厂对这次会议的重视。“我是推掉所有会议前来参加此次宣贯会的,这直接关系到我们今后还能不能生产,这对一个企业来说可谓生死攸关。”来自河北武安的一家钢铁生产企业代表,一边作笔记一边回答本报记者采访。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朱建国在会上透露,全国热轧带肋钢筋发证数量已从1999年的近1000家降到目前的345家,特别是炼钢企业数量降到了161家。

未来这一数量还将进一步缩减。随着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规范钢铁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开展,生产许可证的颁发要求会越来越高。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王军在会上举例分析,在产量规模上,1993年发证时只要求企业热轧材年产量至少3000吨,钢筋至少500吨;而本次发证中,要求企业年产钢10万吨(2002年为30万吨)以下、小型材10万吨(2002年为25万吨)以下、热轧带肋钢筋2万吨以下的小钢铁厂均不得发证。

此外,本报记者从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在2010年4月30日以国质检监〔2010〕224号通知将到期未换证的25家钢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这些企业如果重新申请均按新申报企业进行申请。“在每次发证工作中,都有大量小型企业因不符合基本条件而未获证。”王军说,历次发证都对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已取证的大多数企业都对原有工艺技术装备进行了技术改造”。

据了解,2010年我国热轧带肋钢筋总产量已达1.3亿吨,约占我国钢材年产量的20%。主要集中在江苏、河北等地。

从源头防控劣质钢材

近期保障房及高铁等工程项目频现“地条钢”、“瘦身钢筋”等现象已将螺线生产质量问题推向了浪尖风口。而在根治此类问题上,生产许可证制度多年扮演着重要角色。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日前公开表示,质检总局等9部委已联合制定下发文件。今年的专项整治将重点解决一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瘦身钢筋”等问题将被严打。“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就是重量超负偏差。”朱建国指着近几年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行业的抽查统计数据结果说。

对于建筑用钢不合格产品屡屡现身市场的原因,朱建国对本报记者解释:“一方面,当市场陷入竞争激烈时,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或求得生存空间,在管理上把重量偏差内控指标设为下限值进行组织生产,个别企业甚至采用超负偏差生产;另一方面也有的钢企迎合中间商的要求,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刻意生产这种负偏差甚至超负偏差产品。”

此外,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一定漏洞也为负偏差产品的出现提供了“土壤”。

钢筋产品进入建筑工地时,对钢筋的抽检主要是检测钢筋的力学、工艺性能,而对重量偏差项目没有要求,也是负偏差产品能存在的原因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已进行了修订,将重量偏差项目作为工地验收的必检项目,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而且此项内容也作为换(发)证必须核查项,“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钢筋质量,杜绝超出国标范围的负偏差钢筋流入工地。”

作为温州市杨港轧钢厂控股人,温州市金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会昌告诉本报记者:“国家将严防超偏公差与生产许可证联系起来,没有哪个企业再敢冒这个风险,被查出来直接关系到企业还能不能生存的问题。这从源头规避了超负公差生产现象的滋生。”

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当前的发展阶段,仅靠企业自律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王军表示,必须需要生产许可证制度进行行政干预。“不过,本次生产许可证发证检查实际上是对建筑用钢标准的宣贯和企业实施检查。”王军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热轧带肋钢筋一直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今年7月1日起行业将正式实施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建筑用钢新标准。

为此,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也及时进行了更新调整,反映了新标准的技术内容。例如钢筋的强度等级、化学成分、新的焊接碳当量要求,重量偏差指标、端头剪切正直等。

此外,国家的产业政策也对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企业生产的钢筋基本为HRB335和HRB400两个牌号。而今年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将HRB335和HPB235列为淘汰产品,其中还将加快400MPa及以上钢筋推广使用。

生产许可证的再次换发将大大促进建筑用钢新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钢厂的生产技术已上升到一定高度,是时候提高标准了。”朱建国透露,下一步将会收紧热轧带肋钢筋生产的上下公差比例,再次提高整体质量把关力度。这意味着门槛将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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