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对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岸线海域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域功能区划,在用地、用海指标上,予以重点支持。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改造废弃土地和湖滩涝洼地用于发展船舶工业的,从使用之月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列入国家及省重点项目使用海域的,可依法申请减免缴海域使用金。
山东省日前公布了《山东省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船舶工业发展将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发展方式从主要追求数量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加依靠科技进步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从主要发展造船向造修船、海洋工程装备、游艇制造以及配套业协调发展转变,重点发展大造船基地、高端产业集群、优势产品集群、集成创新工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对于重点产品研发、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山东省将加大支持力度,对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填补省内空白并获船级社认证的船舶配套产品给予奖励补贴。
据了解,2010年,山东省列入行业统计范围的船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36亿元,销售收入515亿元,利润36亿元,造船完工量300万载重吨,分别是“十五”末的3.2倍、3.3倍、3.6倍、16.2倍;建成5万吨级以上船坞船台20座(其中,50万吨级船坞1座,30万吨级船坞5座),造船能力达600万载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