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1月17日早上,由泰州华厦集团公司(泰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承包的滨江帝景S2地块一期13栋工程施工现场,一名杂工在清理室内场地时(工程已进入收尾清理阶段)擅自打开井架门,并往井架道口内伸头看,此时井架正从十五层往下开,导致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该杂工死亡。省住建厅决定作出暂停泰州华厦集团公司(泰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海南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同时将把事故情况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省住建厅要求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在事故结案后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泰州华厦集团公司(泰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海南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住建厅。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