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10]256号)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理顺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各环节的关系,淘汰了一批超过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但由于部分设备租赁单位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到实处,对危险性较大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拆除人员无证上岗,对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流于形式,造成了施工现场发生拆除塔吊时违章作业发生高坠,塔吊标准节顶升时发生弯折,塔吊吊运材料时钢丝绳断裂吊运材料脱落砸死作业人员,群塔作业时相互碰撞导致吊运材料脱落砸死作业人员等事故,这些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为此,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和《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成建委发[2006]186号)规定,对以下全市今年发生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四川与进建设租赁公司等5家设备租赁单位予以不良行为扣分6分,同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设备租赁单位 |
事故情况 |
不良行为扣分 |
四川与进建设租赁公司 |
锦江区“四海逸家4组团A区”死亡1人 |
扣6分 |
武侯区睿宇机械租赁站 |
青白江区“弥牟镇四期安置房BC区”死亡1人轻伤3人 |
扣6分 |
成都市强力建筑机具租赁有限公司 |
高新区“凯德商用.天府项目”死亡1人 |
扣6分 |
成都福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国际名都”三标段死亡1人受伤1人 |
扣6分 |
四川卓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金牛区“万通金府”死亡1人 |
扣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