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会议上获悉,银川市首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分类监管,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设备重要程度、事故隐患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将全市1035家单位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监管。
通过综合评价,在全市103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A类单位112家,B类单位558家,C类单位255家,D类单位110家。“这意味着我们的监管重点从设备管理已经转为对使用单位、对责任人的监管。”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科长张磊说。
其中,A类企业为近4年内无犯法违规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5年内未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企业领导及职工安全意识强等。B类企业属特种设备使用重点监控单位,3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未被行政处罚,设备安全状况良好,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等。C类企业为2年内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5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设备安全状况一般,以前检查常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不落实。D类企业为1年内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或者2年内被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落实整改,使用非法设备,经查封(处理)后仍可能存在使用行为的,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此外,在重要场所使用的、经检验判定为限定条件使用的、关系国家重大经济安全、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后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降低企业类别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