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告知未果的情况下,安徽凤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日前对徐明高速13标项目施工方下令整改,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4台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查封。
今年4月,凤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土建工程13合同段进行执法安全监查,发现该公司4台起重机械安装未告知、使用未登记、设备铭牌不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质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多次电话督促整改。
5月上旬,根据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相关规定,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徐明高速13标项目再次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4台起重机械仍在无证使用,施工负责人多次督促不配合调查,对下达的安全指令未进行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该企业下达了《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对4台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