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电气系统
1、电气连接应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线束应可靠地固定。
2、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必须设置能切断总电源的紧急开关,其安装部位应便于司机操作。
3、内燃机驱动的起重机应在上车操纵室中设置熄火装置。
4、控制起重机机构运动的所有电气控制器,均应有零位和接地保护。
5、起重机上应装有晚间作业的照明设备。
十八、操作系统
在所有操纵手柄、踏板等的上面或附近处均应有表明用途和操纵方向的清楚标志。
十九、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地点和工况记录;
b)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情况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2、起重机必须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3、在输电线附近或电磁波感应较强地区作业时,起重机应设置接近输电线警报器或有防电磁波感应措施。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4、起重机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
5、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6、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重物。
7、严禁带载重力下降。
8、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9、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10、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禁止坐人。
11、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作业现场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
12、起重机在维修保养时应停机。在检查油量或添加燃油时,不得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二十、司机与起重指挥
1、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指挥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及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和指挥证方能操作和指挥。
2、起重机司机必须了解工作原理,熟悉起重机的构造、安全装置的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3、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司机与起重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员闲谈。只对指定的指挥人员的信号作出反应。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的。在任何时候均应服从。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应拒绝执行。有人往起重机上攀登时,必须停车。
5、起重机司机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操纵起重机。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国标JB 8716-1998严格规定了汽车起重机的安全设置和操作规范,这些对于我们避免起重机的脱绳、脱钩、侧翻、触电等事故都是非常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