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止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桐乡市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近期,市质监局针对前一阶段检验报告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进行了集中整治。
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在限期内对不合格机械进行整改,并请特种设备检测院实行复检,对超期仍不整改的企业将给予行政处罚。本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开具《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涉及使用单位13家,起重机械18台。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继续根据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要求,加大起重机械使用企业的检查力度,提高使用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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