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起,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专用车辆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2012-12-1-X)”有下列变更: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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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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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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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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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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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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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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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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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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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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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发动机型号:B170 30
发动机排量:5900
发动机功率:125
发动机生产商: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外型尺寸(长/宽/高):7220×2480×3100)
总质量:(KG)约11495
整备质量:(KG)6800
接近角/离去角:33/15
轴距:(mm)3950
额定载质量:(KG)4500
前排乘客:(人)3
前悬/后悬:1250/2020
轴荷:4480/7015
轴数:2
轮胎数:6
前轮距:1900,1810
转向形式:方向盘
弹簧片数:8/11+8
轮胎规格:9.00-20
后轮距:1800
最高车速:90
底盘型号:EQ1110GLJ
其它: 该车顶部封闭,可开启。随底盘选装驾驶室。防护材料:Q235碳钢,连接方式:左右侧面及后下部防护均采用焊接连接,后部防护断面尺寸(mm):240×50×5,后部防护离地高度(mm):500。
相关要求:该产品必须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签订合同15日内到货,包修2年或10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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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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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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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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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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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液压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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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整机重量:20560kg
铲斗容量:(SAE)0.51-1.34m3
发动机:
型号 康明斯B5.9-C;额定功率124/1950(KW/rpm);最大扭距68.4/1500(kgf.m/rpm)
液压:
作业压力350(380) (kg/cm2); 额定流量2×222(1/min)
作业性能:
最大回转速度11 rpm;最大行走速度35(km/h);最大铲斗挖掘力(SAE)13.3[14.4](ton);最大斗杆挖掘力(SAE)10.4[11.3](ton);最大牵引力10.8(ton);爬坡能力31.5度
外形尺寸:
总长9520mm;总宽2530 mm;总高3440 mm尾部回转半径2790 mm;轴距2800 mm;轮距1914 mm;
行走装置:
轮胎规格10.00×20-16PR;变速档数 前后两档;最小离地距离365 mm
推土板:2490×610 mm
油箱容量:燃油箱310L;液压油箱165L
作业范围:5.65M动臂,2.92M斗杆
相关要求:该产品必须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签订合同15日内到货,包修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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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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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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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原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专用车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专用车辆询价采购
2、招标内容: 第一包:疏通射水(清洗)车(2 台);第二包:污泥抓斗(垃圾)车(2 台);第三包:清洗吸污车(1 台);第四包:轮式挖掘机(1 台);第五包:高空作业车(1 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12-1-X
4、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 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资质要求
第1、3包资质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2包资质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4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5包资质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所投车辆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目录的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8 月10 日至2012 年8 月16 日 (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6、标书售价为 500 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 2012年8月17日 上午8: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 年8 月17 日 上午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编:030001
招标程序咨询人:路莎0351----3098088
宋亦雷0351----309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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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原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专用车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专用车辆询价采购
2、招标内容: 第一包:疏通射水(清洗)车(2 台);第二包:污泥抓斗(垃圾)车(2 台);第三包:清洗吸污车(1 台);第四包:轮式挖掘机(1 台);第五包:高空作业车(1 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12-1-X
4、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 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资质要求
第1、3包资质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2包资质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免税图册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4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5包资质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所投车辆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目录的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8 月10 日至2012 年8 月16 日 (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6、标书售价为 500 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 2012年8月17日 上午8: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 年8 月17 日 上午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编:030001
招标程序咨询人:路莎0351----3098088
宋亦雷0351----30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