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兴安盟质监局召开全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会,兴安盟质监局副局长陈殿军主持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期对全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情况;发布了兴安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资质的公告;盟特种设备监察局通报了对全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审查工作整改情况;对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及检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行为,提高维修质量,落实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自7月11日起,兴安盟质监局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对全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个别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未及时修订,程序文件不能满足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要求;个别单位安装质量在施工过程不符合施工方案控制要求,无工艺记录、自检检查记录、施工验收记录、竣工报告,制造单位自检报告,电梯维保计划和维保方案;电梯维保合同不规范,无电梯维保质量检查记录、未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未进行演练,有维保值班固定电话,没有电话记录,未对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和见证材料书面上报。通过整改和严格的审查,兴安盟有7家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符合要求,有6家单位不符合要求。同时,兴安盟质监局在地方新闻媒体发布了《关于兴安盟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资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