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北京市质监局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联系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及国家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在京召开北京市质监局与周边省市质监部门及相关技术检验机构十八大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协调会。
会议决定:建立省市质监部门及相关技术检验机构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周边省市质监部门对外阜进京流动式起重机、长管拖车以及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并通报北京市质监局;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进京使用;质监部门和技术检验机构共同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做好技术支持。
与会单位一致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十八大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