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武汉“9·13”施工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全市各施工现场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市质安监管总队于9月底进行了抽查,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共抽查了45个工地,45台设备,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65条。同时对5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1.天津市津南双港建筑公司承建的津南区北马集安置住宅工程;该工程QTZ63塔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资料中司机证书与实际司机证书不符,没有定期检查记录,资料管理混乱等。
2.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蓟县新城示范镇A地块还迁10-18号楼工程;该工程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资料不全,司机上岗证书过期失效,无定期检查记录。
3.天津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汉沽葆芳苑限价商品房5号楼工程;该工程塔吊电闸箱一闸多用;塔吊基坑积水;工地三台塔吊仅有一名信号工,每台塔吊配备一人操作,多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吊装作业,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4.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宿舍楼工程;该工程物料提升机安装错误;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见检测报告等。
5.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通达新苑北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工程;该工程使用的施工升降机,7道附墙杆销轴均未使用开口销,减速机端盖螺丝脱落,润滑油流出,设备严重失修失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