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吸取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施工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教训,苏州各地相关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同时,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开展了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
据了解,在11月13日至15日期间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各市、区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建工程项目60个,其中塔式起重机59台次,施工升降机59台次。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住建部门能组织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使用备案及管理情况总体较好。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建立一机一档,资料凌乱;资料代签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项目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少数人员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未延期复核;群塔作业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不够完善、合理,或与现场实际脱节;一些总包、监理单位对现场部分检查情况未及时进行跟踪,对整改情况未做到及时闭合;少数使用单位对设备检测提出整改的问题只做“书面整改”落实,未进行实际整改;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责任不明确。
在使用塔式起重机存在着基础积水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未设专用开关箱,主电缆未用绝缘瓷瓶固定绑扎、二次线路老化,塔式起重机小车的防跳绳装置缺失或失灵等问题;在使用施工升降机方面有部分围栏门机电联锁失效、局部齿条螺栓松动、配重断绳限位无效,附墙件穿墙螺栓少牙,部分附墙件未按照说明书安装等问题。
据介绍,在这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共指出了60家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对4个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了通报批评。值得一提的是,8家单位在12月10日前必须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交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处,对于未纳监管和监管不力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