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通报,顺德将对建筑起重机械法定检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从今年8月起,新安装和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实施首次监督检验、封顶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据悉,为规范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的法定检验工作,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工地现场的使用安全,根据有关规定,顺德决定对区内被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建筑起重机械法定检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出台具体文件。
根据要求,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建筑工地常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及其他起重机械等;凡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法定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未经核准的机构、未取得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法定检验工作。
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区凡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所有新安装和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要求,实施首次监督检验、封顶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