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与石家庄、唐山、廊坊被划入全省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河北省其他7个设区市被划入大气污染一般控制区。今后,将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从空间布局、行业调整、排放限值等方面,严格环境准入,实现“严格标准、规范运行、确保审批质量”。
根据有关精神,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两高”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城市规划区(非工业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锅炉的建设,环保部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与此同时,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火电、钢铁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石化、水泥、有色、化工行业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执行特别限值时间与修订完善明确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应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现有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交通、水电、尾矿库等行业项目,突出行业规划环评宏观指导,实现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