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煤炭〔2013〕322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艾矿区大平滩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批复同意新疆艾矿区大平滩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由国电新疆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规模为240万吨每年。
据悉,大平滩煤矿项目是国电新疆公司成立以来第一个煤矿项目,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规程规范有关要求,对于带动南疆地区经济,实现主力电厂供煤及市场用煤需要重要意义。
日前,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煤炭〔2013〕322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艾矿区大平滩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批复同意新疆艾矿区大平滩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由国电新疆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规模为240万吨每年。
据悉,大平滩煤矿项目是国电新疆公司成立以来第一个煤矿项目,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规程规范有关要求,对于带动南疆地区经济,实现主力电厂供煤及市场用煤需要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