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山西省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减少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事项7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子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项,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6项。
据介绍,国务院日前取消和下放了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山西省需要相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项,承接的14项,承接的评比达标项目2项。在此基础上,山西省又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主动取消、下放和调整了上述70个事项。
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特别要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