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Z2013HW070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的流标公告
项目编号:FZ2013HW070
由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招标编号FZ2013HW070)。自2013年11月12日在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2013年12月03日09:15(北京时间)截标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共有1家投标单位按时向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包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工作现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结果如下:
1、项目情况 1、采购人: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83499658
2、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
3、用途:工作
4、数量:一批
5、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流标情况 合同包(1)流标情况:
截标时间止,有福乐佳(福建)商贸有限公司共1家投标单位投标。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提交采购人确认。
3、评委会成员
4、监督人员
在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项目联系人:陈尧莉
联系电话:0591-83355031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591-8335305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50001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4日
附原公告:
受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Z2013HW070
2、招标项目: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
3、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后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825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6、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02日17:30,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标书。
7、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保证金为825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3日09: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03日09:15:0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机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陈尧莉
联系电话:83355031
传真:0591-88085175
开户名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012100032615
财务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591-8335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