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指出,为满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同意建设河南鹤壁鹤淇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单位为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庙口镇。
批复指出,本工程建设2台60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相应关停河南省4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占用河南省火电建设规模57万千瓦。机组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经评审确定,本工程动态总投资约52.4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5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河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41.9亿元资金,由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贷款21.1亿元和20.8亿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