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了连云港港主体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审查认为,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原则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文件。
按照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连云港港主体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将建设3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593万吨。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连云港港接卸液体散货的能力,为连云港港货物吞吐量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今年连云港港主体港区重点协同启动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确保完成55号—57号泊位及61号—66号泊位升级改造、新国际客运站、港区邻里中心等工程,推进2号—4号液体散货泊位及专用铁路线建设,继续优化港区功能布局。
两翼港区重点建成徐圩港区通用散货泊位一期,推进赣榆港区液化罐区、10万吨级港池疏浚等工程建设,配合推动口岸开放及港口铁路支线建设,同步抓好码头开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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