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大连市建委和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有关负责人来到滨海东路九龙湾施工现场,对施工企业未取得《塔式起重机监督检验报告》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根据整改情况,该企业将面临10至30万元的罚款处罚。
目前,本市建筑工程陆续开工,全市施工现场948个,单体项目3546个,现有1438台塔式起重机。随着塔式起重机使用越来越频繁,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从4月28日起,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展开塔式起重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塔式起重机监督检验报告》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在当天检查行动中,全市100余台塔式起重机未取得监督检验报告擅自使用。市建委会同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对市内四区的87台违法违规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立即封停,其他地区则由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封停。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仍强行使用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存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施工企业将建立黑名单,并且两年内不允许在大连建筑市场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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