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河北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彻底消除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尽快建立起新体制下的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这是记者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的。
此次专项治理时间为期两个月,重点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专项治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5年来,河北省特种设备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5%,其中电梯数量增加最快,2013年较2012年增加百分比达到33.4%。河北省质监局局长夏延军针对该省各市具有区域代表性的风险点逐一点评,并就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隐患;部分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气瓶监管难度较大;住宅电梯监管面临难题。”目前,该省在用电梯中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达到1083部,20年以上的压力容器2990台,20年以上的压力管道400多公里。
针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夏延军要求全省各地要进行周密的一线排查和深入的分析评估鉴定。通过排查彻底,查清底数;分类整治,规范生产使用行为;齐抓共管,把工作做实做好。夏延军要求要努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安全格局,共同做好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过建立协管员队伍,构建监管网络体系。各市、县级质监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乡镇、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协管员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及时予以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向县级质监部门报告,由其发出监察指令书或作出相应处罚决定。从而在乡镇街道构建“当地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业务指导,乡镇、办事处属地管理,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模式。同时与各兄弟部门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质监部门要与安监、工商、住建、公安、电力、旅游、卫生等部门建立起畅通的沟通联络机制。在隐患排查、重大事件应对及日常监管中,质监部门及时通报本区域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内容,各部门间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有效应对。尤其是在县级辖区内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合作机制,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必要措施,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治理。
据河北省省长助理尹亚力介绍,会议召开之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安委办也印发了《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他强调,要从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彻底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河北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刘宝玲也就发挥各方面职能作用、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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