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DB/T1118-2014),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北京市91座污水处理厂的能耗面临审核,实施后预计总体节能8%左右。
“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快速建设的同时,有必要编制地方标准,以规范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用能。”标准主要起草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技术部黎艳表示,标准将对污水处理行业合理用能、节能减排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为新建项目设计提供能源能耗核算技术支撑。
早在2012年6月,北京城市排水集团与北京排水协会成立了20余人的编制团队,通过收集、分析北京市34座污水处理厂及全国部分污水处理厂近3年的数据后,完成了标准初稿编制,并召开10余次专题讨论会及专家评审会,对北京市50%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研,还在11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为期1年的标准试行,最终形成了地方标准DB/T1118。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DB/T1118分别规定了综合能耗限额的限定值和先进值,鼓励企业追求更高节能。
以北京清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为例,其处理量为20万t/d,采用精细节能降耗系统后,其电单耗减少0.016kWh/m3,全年总电量减少138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55吨,节约电费108万元。
按照标准要求,北京市91座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将审核,而日处理能力1万到10万吨之间的污水厂则是重点节能改造对象。同时,按照标准规定,污水厂处理后水的出水指标应符合一级B类标准,相当于无污染的4类水质标准。
DB/T1118是推荐性标准,如何确保其执行效果?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随着企业节能意识提升及节能举措加严,标准能起到引领、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标准发布实施后,水务管理部门可据此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考核办法,如果标准被引用,就相当于在行业内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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