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推进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政府第八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决定在2014年推出首批100个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基础上,推出第二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项目。
记者了解到,第二批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项目共160个,总投资为22418044万元。涵盖交通和物流设施、农业水利、生态环保、市政设施、能源资源、社会事业、文体旅游等方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参股、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项目。
同时,省发改委表示,160个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主体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此外,对于其他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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