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和朔州市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对在该市范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原则、目标、承保及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
朔州市率先推动特种设备保险文件的出台,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条”和朔州“市十条”的一项具体措施,旨在通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将保险机制引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发挥保险化解安全责任风险、及时补偿公众经济损失、减轻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压力的积极作用。
该文件明确,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产权所有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同时,该文件还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对仲裁、诉讼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费用进行赔付。
文件明确,三类特种设备将按分级投保和理赔的原则开展。其中,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费为1200元,1600元和2000元三个档次,各档次对应的最高累计赔偿限额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和最高1000万元。锅炉责任保险分5吨以下和5吨以上两个分项,保险费由300元至2000元共6档,累计赔偿限额最高为150万元。压力容器责任保险分压力容器(一类)、压力管道和气瓶3种,保险理赔累计赔偿限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该文件还明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要求,朔州市质监局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并采取措施督促、鼓励使用单位参保。特种设备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积极开展投保业务,并不断完善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险机构在做好承保、理赔工作的基础上,承保前要对生产、使用单位或业主进行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在承保期间,对风险隐患跟踪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朔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不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电梯等特种设备和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已引起全社会关注。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分散风险和化解矛盾,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引导和鼓励各相关生产、使用单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所有或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因为疏忽、意外引发事故,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利益损失,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该保险有助于提高企业事故赔付能力,规避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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