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电发〔2015〕16号文件要求,认真吸取滨州市邹平县创新家园工程在塔机安装时发生一起倒塌事故,造成2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死亡的教训,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强化济宁市金乡县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防止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县住建局积极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中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普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督促施工企业开展起重设备自查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重新对建筑起重设备实际工作状况、设备施工登记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单位资质、设备操作人员资格、专项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必须有签字备案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一律停用,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整改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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