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会《印发滁州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安〔2016〕4号)文件精神,为彻底排查并消除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滁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涉氨、涉氯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各气瓶充装单位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钢瓶。此次整治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原则进行检查,对存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验检测的,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未取得充装许可非法进行充装活动的、充装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气瓶等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按上限处罚,符合停止运行或取缔条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运行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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