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一份首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务实性的文件,从7方面共36项具体措施对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行了明确要求,其中涵盖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多个方面。本刊对该《意见》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总结出揭示北京未来城市规划建设发展趋势的13个关键点,以期为行业企业把握未来建设机遇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点一:
2016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
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出发,突出国际一流、文化传承、破解难题、改革创新等重点问题,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明确到2030年城市发展的基本框架,并远景展望到2050年。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首都圈,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推动形成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法定程序,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2016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关键点二:
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
“统一坐标系”
实现总体规划层面的“多规合一”。2016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多规合一”。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单元,逐步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融合,实现多规划在街区层面要求衔接、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基本实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关键点三:
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
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市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确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久框架。制定差异化的“三区”管控政策,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探索建立生态用地储备制度;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优化功能结构,集约高效发展;限制建设区实现“减地增绿”,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腾退集中。加强全市空间管控目标任务分解,区政府落实属地空间管控责任,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关键点四:
贯彻建筑设计新八字方针
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强化自然山水特征,突出首都历史文化特色,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对重点区域的城市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和风貌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建立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全挂钩的工作体制,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设计全覆盖。
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完善建筑设计决策评估机制,倡导开展建筑评论,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着力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一流建筑师队伍,建立责任规划师和责任建筑师制度。
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依法逐步打开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充分挖掘城市边角地、畸零地及闲置空间,不断提高公共空间覆盖度。通过衔接大型设施、建设城市绿道、优化滨水空间、打通步行道、“拆墙见绿”等多种有效手段,构建便捷可达、多层级、成网络的公共空间体系。建立公共空间从规划设计到建设施工、从管理维护到共建共享的有效衔接机制等。
关键点五: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
构建全面保护格局。恢复“一轴一线”魅力景观,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加快实施故宫、天坛、钟鼓楼等地区传统风貌保护,推进玉河南段、前门月亮湾地区护城河等历史河湖景观恢复,推动文物和保护院落腾退、修缮与合理利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四合院及胡同肌理。推进区域文化遗产连片成线保护利用,加强“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保护利用,编制实施长城文化带、西山文化带和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规划。开展古文化遗址、传统村落、工业遗产及优秀近现代建筑等保护利用工作。
完善全面保护机制。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界限,完善传统风貌保护技术准则,严控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完善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标准规范,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统筹功能调整、人口疏解、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探索多方参与、多方负责、多方受益的老城保护利用模式。
关键点六:
到2020年北京市建筑节能水平
达到国际同纬度地区的先进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不断提高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启动实施第五步80%节能设计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定期制定发布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鼓励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大力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优化调整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对超限额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电价并限期实施节能改造。引导更多主体自主节能,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节能、用能托管等机制,推广建筑能效标识认证。到2020年本市建筑节能水平达到国际同纬度地区的先进水平。
关键点七: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
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动新建建筑装配式建造,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不断提高商品房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比例,积极发展钢结构建筑,推行结构装修一体化成品交房,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完善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体系,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生产、造价、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管理制度,推行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建造方式。
关键点八: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
面积实现70%的降雨
就地消纳和利用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技术规范引导。编制本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技术导则,配套制定规划、建筑、园林、水务、交通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提高城市雨水就地消纳水平。大力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严格控制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加大透水建材铺装力度。结合老旧小区和公共绿地改造,建设一批雨水花园和下沉式绿地。通过道路和绿地的协同设计,加强超标准降雨的疏导和滞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关键点九:
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主体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统筹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完善建设管理体系。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地下综合管廊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偿使用原则,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制度,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主体。各类管线原则上必须入廊;如受管廊空间限制,电力、电信管线必须入廊,给水、再生水、燃气和供热管线优先入廊,雨水、污水管线结合建设路段地形及管道衔接关系选择性入廊。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且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再另行安排管线选址。
分类推进管廊建设。加强重点新建区域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近期重点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区域建设试点。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城市核心区管线改造,着重开展缆线型管廊建设试点。搭建管廊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管网智能监测。
关键点十:
加快建设环绕京城的特色小城镇
统筹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统筹建设任务与用地资源,综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实现一张蓝图对镇域的全覆盖。依托传统村落的村庄肌理,结合山水林田湖的自然风光,融合村落文化和现代元素,塑造差异化的特色风貌。推行镇域整体开发。推行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模式。
关键点十一:
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
健全终身责任追究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完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配套管理规定,推行银行工程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加大对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细化明确工程承发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坚决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执行相关处罚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名单,提高工程招标评标制度中信用评价的权重。
全面排查老旧建筑安全隐患。加快实施危旧房屋更新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危房改造。
关键点十二:
自2017年起,对建筑规模
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
推行联合验收
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自2017年起,对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推行联合验收。强化验收管理的综合协同。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联合验收,相对集中开展专项验收、质量验收和综合开发验收,综合审查建设项目整体交付使用条件等。
关键点十三:
集中力量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
高起点规划发展蓝图。统筹好北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与通州全区域的规划建设,统筹好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北京东部地区以及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的协调发展,2016年底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详细城市设计,以及通州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高标准提升水环境。构建“三网、四带、多水面、多湿地”的水环境格局,到2020年下沉式绿地率达到50%,透水铺装率达到70%以上,新建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构建一流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网络。到2020年城市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平方公里。
提炼中国传统建筑元素,营造行政办公群的空间氛围。提高绿色建筑比例,率先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全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水平,其中重要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的比例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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